別在該立規矩的年齡放任孩子的天性,課堂筆記(別在該立規矩的年齡,放任孩子的“天性”)
孩子行為習慣,左養右學教育賴頌強團隊13年的家庭教育服務經驗總結,孩子行為習慣對孩子一生影響極為重要,特別是良好的行為習慣的養成,需要父母的身教為榜樣,家長你做到了多少正向榜樣。?
前段時間,“熊孩子”大鬧高鐵的新聞接二連三出現,引發網友熱議,“真的建議高鐵出個帶孩子車廂”話題上了熱搜。
北京一高鐵上,一名3歲兒童因吵鬧聲音過大、時間持續長被同車旅客勸說制止,隨后遭孩子家長反懟:“我的孩子我管不好,我控制不了他!”
同行人員附和道:“嫌吵你們坐高級的去。”
廣西柳州高鐵上,一名男孩多次用腳踹前排座椅,大聲背乘法口訣。
目擊者表示,前排乘客和乘務員多次制止無效,家長也始終無動于衷,還夸贊孩子口訣背得好。
話題下,許多網友深有共鳴,紛紛大吐苦水,表示坐高鐵、看電影時,最怕遇到吵鬧的孩子。
有網友誠懇地說:
“不是容不下孩子,我對小孩子的容忍程度,取決于監護人的態度。希望有些家長能明白,管不住,和不作為,是兩碼事。”
不可否認,公共場所嬉戲打鬧、隨便破壞別人的東西······社會上的許多“熊孩子”,就是這樣在父母的縱容下、為他找借口推脫責任中成長起來的。
正如稻盛和夫所說:
“過分強調尊重孩子的自主性,結果變成放任自流。只給自由,但與自由結對成雙的義務,卻幾乎不教。”
這對孩子道德觀念的培養、社會適應、人際交往都是不利的。
梁啟超曾在《論幼學》中強調:“人生百年,立于幼學。”
教育要從小抓,規矩也應當從小立。
01 為什么要盡早給孩子立規矩
杜布森博士著作《勇于管教》一書中有這樣一段話:
“如果懸崖邊上設有欄桿,那么人就敢靠著欄桿往下看,因為不會害怕摔下去。
如果沒有欄桿,大家在離懸崖很遠的地方就停住了,更別說站在懸崖邊緣往下看了。”
這個欄桿就是“規矩”。規矩,讓人們行為有界限,從而擁有了相對的自由。
在安全問題上立規矩,比如不碰插座、不在街道上嬉戲打鬧、不從過高的地方往下跳、不給陌生人開門······保障了孩子的安全。
在人際交往上立規矩,比如有話好好說,不能打人、搶別人東西;去別人家做客要有禮貌,不能隨便亂動別人東西······讓孩子學會尊重別人,懂得考慮別人的感受,有禮貌有教養。
在公共規則上立規矩,比如在電影院看電影、坐公共交通要安靜,不能打擾到別人;垃圾要扔到垃圾桶,不能隨地亂丟;遵守紅綠燈;不插隊······讓孩子學會自我約束,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在行為習慣上立規矩,比如早睡早起;多閱讀少玩手機;少吃甜食······讓孩子身體健康、更自律優秀。
正是在各種規矩中,孩子才能夠對世界有更成熟深刻的認知,打破以自我為中心的局限,明事理、有同理心、言行得體,成為一個教養好、三觀正的人。
有些家長覺得孩子小不懂事,活潑調皮是天性,不應該太計較,長大了就好了。
實則不然。
在兒童發展心理學中,3-6歲,通常被稱作“潮濕的水泥期”,這是孩子可塑性最強的時期,也是性格塑造、習慣養成的關鍵時期。
這個時期的孩子,還未形成自己對事物的認知和觀念,父母的話對他來說就像“金科玉律”,更愿意聽從。
當孩子到了初中,進入青春期,行為習慣、思維觀念逐漸成型,這時候的孩子個人意識非常強,父母的影響力日益衰退,再想改變就難上加難。
更何況,所謂“天性”也要分場合,看程度,沒有人有義務無條件容忍孩子的冒犯、打擾性行為。家長不教,社會將狠狠地教育他。
因此,立規矩要趁早。
3-6歲,給孩子立規矩,遇到的阻力最小,效果也最好。事實上,2歲左右,該有的規矩就可以教給孩子。
02 給孩子立規矩
家長要做好榜樣
前不久,在評估一個中班小朋友社會適應能力時,有一個問題是:
“爸爸媽媽說話的時候,你能做到不插嘴嗎?”
孩子的回答讓我有些意外。他說:
“爸媽說話我不插嘴的,一般都是我說話他們插嘴。”
很多時候,家長一邊給孩子立規矩,自己卻在破壞規矩,慢慢的,規矩開始在孩子心中失去效用。
比如家長要求孩子早睡早起、少玩手機,自己平常卻總是熬夜,手機不離手,孩子也會不服氣:“憑什么你可以,我不行?”
家長言行不一致,孩子更不愿意遵守規矩。
有些家長,甚至帶頭破壞規矩,給孩子做出壞的行為示范。
曾看過一個視頻,一名游客為哄孩子開心,伸手去抓孔雀的尾部羽毛,并用力將其拽下,將羽毛遞給了身邊的孩子。
被拔掉羽毛的孔雀受到驚嚇,迅速跑到遠處,飛到一個高地上。
景區工作人員稱,不管拔毛會不會對孔雀的身體產生影響,但從心理上,孔雀將會有很長一段時間懼怕人類。
在立規矩這件事上,家長的言行示范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
2-6歲的孩子,可能聽不懂家長講的道理,但一定會模仿父母的一言一行。
因此,為人父母,言行需謹慎,給孩子做一個正面的榜樣。
想要孩子守規矩,家長自己首先要做到。比如公共場合不喧嘩、不破壞環境、遵守交通規則、排隊不插隊。
包括家里的規矩也是一樣,想要孩子早睡早起、少接觸電子產品,家長要先以身作則。
否則,教給孩子再多的道理都缺乏說服力。
03 給孩子立規矩,要讓孩子明白原因
有些家長在給孩子立規矩時,缺少一個解釋說明的環節,只是強制性地灌輸,強迫孩子執行,經常出現孩子反抗、不配合的情況。
比如:吃飯時不能看電視、到處亂跑,要在飯桌上吃完再下桌。孩子感覺到這個規則影響了自己的自由活動,不愿意聽話。
這時候,如果家長簡單粗暴地對孩子說:“這是規矩,就得這樣!”容易引起孩子不愉快的情緒,故意和家長對著干。
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家長要讓孩子明白規矩的目的和背后的道理,讓孩子體會到遵守規矩帶來的好處。
可能一次兩次孩子還不能意識到,但時間長了,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用完的東西放回原處,保證家里整潔有序,下次可以很快找到;
公共場所不大聲喧嘩,是因為這樣會打擾到別人,換位思考一下自己也不愿意被打擾;
放學回家馬上完成作業再玩,這樣不會到了夜晚慌慌張張寫不完,也可以爭取更多的自由活動時間······
對于稍大一些的孩子,家長還可以和他一塊討論:家庭里、學校里、公共場所,還需要怎樣的規則,以及為什么要有這些規則。
這樣,孩子會在守規則的過程中,學會深入思考,明白規矩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從而自愿遵守。
而且,有些規則是孩子自己提出來的,在執行時也會更加主動、自覺。
04 給孩子立規矩
要采取溫和而堅定的態度
有些家長給孩子立下規矩,可是不能堅決地執行,看到孩子哭鬧、撒嬌,或者自己心情好的時候,就隨意更改。
比如,說好的一天只能看30分鐘動畫片,這一天來了客人,孩子趁忙亂之際跟家長撒嬌想多看一會,家長不想跟孩子糾纏,就同意了。
這樣的次數多了,規矩就會慢慢失去效用,孩子覺得規矩也是可以打破的,越來越不愿意遵守。
因此,家長的態度要堅定,讓孩子明白,定好的規則,必須遵守。
但是在和孩子溝通過程中,不要因孩子哭鬧、胡攪蠻纏而過度批評孩子,保持耐心和溫和的語氣,更能贏得孩子的合作。
家長可以這樣說:
“我知道你還想再看一會兒,但我們之前說好了,就要遵守規則,對不對?我相信你可以做到。”
用一種理解、鼓勵的態度和孩子溝通,會讓孩子對自己感覺良好、有信心,從而更愿意守規矩。
給孩子立規矩,必要時候還可以有一些懲罰措施,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
曾看過一個新聞,一個孩子從自家窗戶向樓下潑墨,導致多家住戶曬在陽臺上的衣服都被污染了。
家長不僅讓孩子寫檢討發在業主群里,還帶著孩子一家家道歉,并和孩子一起把污染了的衣服洗干凈。
在一些重要的事情上,只有切身地付出行動承擔自己行為的后果,孩子才能從思想上深刻地理解規矩,懂得約束自己的行為。
比如告訴孩子不能高空拋物,可以先和孩子說清楚危害性,然后和孩子約定好:如果往樓下扔東西,就罰打掃樓下2周的衛生,并由家長監督執行。
好奇心強、活潑好動,是孩子的天性,但不代表家長隨時隨地都可以順應孩子的這種“天性”。
在特定的事情和場合中,家長不能幫孩子逃避,而應該要求孩子為自己的錯誤言行承擔后果,誠實、勇敢地直面錯誤,自我修正。
經典繪本《我永遠愛你》中有這樣一段對話:
阿力:“如果我把枕頭弄得羽毛滿天飛,你還愛我嗎?”
媽媽:“我永遠愛你,不過,你們得把羽毛收拾起來。”
阿力:“如果我把畫畫的顏料灑在妹妹身上,你還愛我嗎?”
媽媽:“我永遠愛你,不過,你得負責給妹妹洗澡。”
是的,愛和規矩并不沖突。有規矩、有原則的愛,對孩子的成長才更有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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