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循循善誘,耐心地引導孩子的行為習慣。
當父母在向孩子提出要求時,要經過周密的思考和計劃,做到要求合適合理。
比如,孩子還在1-4歲時就該告訴孩子,學習新的知識的時候要認真,在規定的時間內,要安靜地坐好聽爸爸媽媽或者老師說, 不能三心二意,在孩子還很小的時候時間可以較短,大人要說話算話,到時間就結束學習,這樣漸漸就養成孩子認真專注地學習習慣;在孩子與人認識溝通時,待人要有禮貌,見到老師阿姨要問好,接受別人的禮物要懂得感恩和回饋等,父母要做出表率,在孩子做出相應行為時,大人應相應肯定。

2、不斷鼓勵,設置小目標。
我們大人應該明白,孩子在幼兒時代的意志力是無法持久的,很難長期集中,所以父母要不斷地鼓勵孩子,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
俗話說水滴石穿,父母要有清晰的規劃,明白一個大的目標是由無數個小目標組成。父母設置習慣小目標,學習小任務,讓孩子每天小小努力就可達成,通過不斷設置小目標,從而使孩子一步一步完成,實現改變。

比如,孩子平時很膽小,不合群的時候,父母就要嘗試讓孩子做一些簡單的事情。父母可以邀請朋友或者鄰居家的小朋友來玩耍,在客人上門前告訴孩子,小朋友是屬于他的客人,讓孩子作為主人招待好客人,趁機給孩子設置小任務,比如讓他主動給其他小朋友分發玩具。如果孩子完成小任務,要好好表揚,如果孩子沒做到也要耐心引導,幫助孩子一起完成,事后和孩子溝通,“你今天能和媽媽一起給小朋友發玩具,媽媽很開心。但是作為這個家的小主人,給小朋友發玩具是你應該做的,媽媽這次幫了你,你應該謝謝媽媽。如果下次你能主動給小朋友發玩具媽媽就更開心了!”。
父母要經常地鼓勵孩子,告訴他很棒。當他的行為受到鼓勵后,孩子也會變得心情愉悅,會繼續做,慢慢地變成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