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父母應該給5歲的孩子制定哪些規矩?
近日,有網友在心理咨詢的公眾平臺上留言提問:
父母應該給5歲的孩子制定哪些規矩?
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曾經在《圓桌派》中說了一席話,其中要給孩子制定規矩,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
越早給孩子制定好規矩,他才能越早知道什么是對,什么是錯,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才會對是非黑白有個基本認識。

度麥學苑心理關愛中心切莫老師解答:
作為專業的心理咨詢師,每天都會接到很多家長的電話,詢問的內容基本都是關于怎么樣教育孩子的問題。
其實,關于教育孩子的話題,一直是家庭、社會的最為關心的核心,但卻一直沒有標準的答案。
榮格在《未發現的自我》一書中曾經寫到:
統計法展示的是理想化平均狀態下的事實,但不是經驗下的事實。用統計法來描述一個不爭的事實,就會偏離真相,產生錯誤。真相的特點往往是其個體性。
以理論假設為基礎的自我認知是沒有的,也是不可能有的。因為認知的對象是個體——是一個相對的特例和一種不規則的現象。因此, 普遍性和規則性不是個體的特點,個體的特點是獨特性。
人,不是一個周期性的物體,如上述分析,人的獨特性和唯一性是不能被了解,也不能與其他個體相提并論的。

教育孩子亦是如此。每個孩子都有其獨特性與唯一性。用具體的某種對待方式去教育孩子,是不恰當的。用具體的條條框框約束孩子,更會限制了孩子的成長。
李玫瑾教授所說的定制規定,并不是說幾點起床、見人問好、誰洗碗、誰做家務。這里的規定,更像是論語、弟子規中的道德標準,是孩子的精神世界中的良知。讓孩子知道什么是尊老愛幼,什么是法律的紅線。
其實,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只要父母能做到以下三點,便能給予孩子正確的方向。

第一,允許。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錯誤的行為,這是不可避免的。這個時候,作為父母,首先要做的,不是批評、不是指責、不是焦慮,而是從內心允許孩子的錯誤。沒有一個父母敢說,自己沒有犯過錯誤。孩子成長,不在于犯不犯錯誤,是在犯了錯誤以后,家長的處理方式。
第二,承擔。在孩子犯錯以后,讓孩子學會承擔犯錯以后的后果。如果孩子不能自己獨自承擔,那要父母一起陪同孩子承擔錯誤的后果。讓孩子知道犯錯以后,是要受罰的。父母千萬不要替孩子承擔后果,剝奪孩子成長的機會。每一次錯誤,都是一次很好的學習與受教育的機會,父母要懂得如何利用這種機會來教育孩子。
第三,表揚。并不是每個孩子只會犯錯,孩子大部分行為是值得肯定與表揚的。在孩子做得對的時候,要及時給予孩子表揚與贊美。但這個表揚是具體化的,是因為孩子在這件事情中的表現,越具體越好、越用心越好。

孩子的成長如同大樹,今天澆水施肥,第二天不會立刻長大。要多給孩子一些耐心與鼓勵,孩子肯定會成長為他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