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對孩子的影響(家暴起訴離婚會影響孩子的前途)
大寶與小靜生育一女,婚前關系一般,婚后雙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斷。大寶性格暴躁經常對小靜實施家暴,小靜向法院提出離婚。大寶堅持認為雙方感情很好,不同意離婚。
審理查明,大寶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對小靜實施家暴,因家暴曾立下保證書,還受公安局告誡。審理過程中,法院調查員調查雙方及婚生女的相關情況,調查發現雙方女兒長期生活在不和諧的家庭環境中,患有嚴重的抑郁癥,曾服用過量藥物企圖自盡。法院委托心理咨詢師對雙方女兒進行心理疏導,其表示父母的吵鬧嚴重影響其心理健康,其總是擔心爸爸打媽媽,希望父母能早點離婚。
法院經調解,小靜與大寶自愿離婚;未成年子女隨小靜共同生活,大寶按月支付撫養費。
孩子心理健康是每一個父母最擔心的問題,只要孩子稍微有些情緒的波動,父母就會擔心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心理問題?這就是需要父母系統學習了解各年齡階段孩子的身心發展特點,如何幫孩子消除焦慮的情緒,幫孩子做好心理營養,心理建設等,左養右學教育賴頌強老師在直播課里都有系統講解,想學習的家長聯系我們。
在一個家庭中,夫妻關系是第一位的,親子關系,也就是孩子和媽媽、孩子和爸爸的關系是第二位的。和諧的夫妻關系,才能讓孩子感受到安全感,體會到愛與被重視。而現實中,大部分的夫妻關系有著這樣那樣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或多或少會在孩子身上體現出來。本案中,原、被告的女兒從小生活在爸爸對媽媽的暴力之下,她在成長過程中擁有的不是關愛,而是負擔,她把本應該用來自我成長的生命能量都用來擔心媽媽,擔心媽媽又被爸爸打罵。長此以往,這個女兒患上了嚴重的抑郁癥,她對現有的生活狀態極度排斥,她比任何人都希望爸爸媽媽能早點離婚。正是考慮到夫妻關系對未成年子女的影響,從保護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角度出發,本案審理過程中,法官多次找被告大寶談話,耐心做其工作,最終大寶考慮到女兒的健康成長,同意與小靜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