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基礎概論(心理學緒論筆記)
基礎心理學/普通心理學,探討的是心理學的基本概念體系。
心理健康是每一個父母最擔心的問題,只要孩子稍微有些情緒的波動,父母就會擔心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心理問題?這就是需要父母系統學習了解各年齡階段孩子的身心發展特點,如何幫孩子消除焦慮的情緒,幫孩子做好心理營養,心理建設等,左養右學教育賴頌強老師在直播課里都有系統講解,想學習的家長聯系我們。
任何心理學科分支,都以此概念體系為基礎。
常見心理學科分支/按照理論研究內容:基礎心理學、發展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健康心理學、變態心理學、咨詢心理學、心理測量學、等。
心理咨詢師資格考試,基本理論部分,就是上述內容。
常見心理學科分支/按照行業領域:教育心理學、管理心理學、銷售心理學、司法心理學。等。
上述內容,從來不考,了解即可。
一、基礎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及內容
心理學:研究心理現象的發生、發展和活動規律的科學。
基礎心理學:以正常人的心理現象為研究對象,總結心理活動最普遍、最一般規律的心理學的基礎學科。
上述內容一般不考,但要充分理解。
基礎心理學的內容:
認知過程(感覺、知覺、記憶、想象、思維,等),
情緒/情感過程(人對外部世界的態度和體驗,反映了需要),
意志過程(心理對目標行為的支配力量),
需要、動機(需要是人內在的不平衡狀態,是心理活動的內部推動力,需要轉化成具體的做事動機),
能力(完成任務需要的個性心理特征),
人格(各種心理特性的總和,如先天氣質、后天性格)
上述內容,可能考選擇題,需要基本掌握,能夠再認。
二、人的心理的本質
心理是人腦的機能,是人腦對客觀現實的反映。
無機物和植物沒有心理,沒有神經系統的動物也沒有心理;神經系統越復雜,心理功能越完善。
上述經常考選擇題。
三、心理學發展簡史
科學心理學的建立:
19世紀末德國心理學家馮特(W.Wundt)結合了哲學心理學內容體系和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和實驗技術,與1879年在德國的萊比錫大學創立了世界上第一個有影響的心理實驗室,開設了實驗心理學。這標志著心理科學的誕生和獨立。也意味著心理學作為一門學科發展歷史的開始。
上述內容常考單選題
學派紛爭:構造心理學、機能主義、行為主義、格式塔學派、精神分析。
當代心理學研究的主要取向:人本主義、認知學派、生理心理學、量子力學等等。
上述內容了解即可。
四、研究心理現象的原則和方法
原則:
1.客觀性:還原問題本來的樣子(科學的方法、步驟,中立的態度)
2.系統性:心理問題是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3.發展性:心理問題是存在變化性、發展性的
4.實用性:以問題解決為導向
方法:
1.觀察法:指有目的、有計劃地系統觀察人的心理和行為,根據觀察結果來推斷心理的發生發展規律的方法。也叫自然觀察法。觀察法是經常用的,用于搜集資料,或者大致評估。
2.調查法:就某一問題,用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被調查者提問,針對其回答進行分析,以獲得心理資料的方法。比如:訪談法、問卷法。(在調查時,要讓被調查者對調查人員產生信任感,調查環境要和諧,要認真記錄被調查者的回答內容以及有關的行為表現)
3.測驗法:通過標準化測驗,來研究人的心理或行為差異的方法。標準化測驗是指那些經過標準化過程的測量工具。
4.實驗法:主試在嚴格控制的條件下,觀察被試的行為和活動,探索心理活動的因果關系的研究方法。是科學性最強的一種方法。(自變量、因變量、無關變量)
5.個案法:對某一個被試進行多方面的深入詳細研究,包括歷史資料、個人成就、測驗結果、他人評價,等,目的在于發現其心理發展的過程。個案法非常重要,是共性和個性的結合。在心理咨詢工作之前,先要把自己作為個案進行深入研究。
上述內容,必須理解,可能出現在選擇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