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陽市普通高中休學規定
為了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高中教育的健康發展,河南省濮陽市普通高中學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制定以下休學規定。
一、休學條件
學生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 學生必須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完成作業,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維護學校的形象和聲譽。
2. 學生必須按時報名參加高考,不得在高考前提前離校。
3. 學生必須按時返校,不得因故提前或推遲返校。
4. 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5. 學生必須保證身心健康,不得從事與學習無關的活動。
二、休學期限
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特殊情況可延長,但最長不超過兩年。休學期間,學生必須按時返校,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習和考試。
三、休學流程
1. 學生需要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學校審核后簽署意見。
2. 學生需要向班主任提交休學申請,班主任審核后簽署意見。
3. 學校和班主任共同研究學生的休學申請,確定休學時間和流程。
4. 學生需要按照學校和班主任的規定,辦理休學手續,包括辦理退學手續和轉校手續等。
四、休學費用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具體費用由學生自己承擔。
五、其他規定
1. 學生休學期間,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從事與學習無關的活動。
2.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按時返校,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習和考試。
3. 學校對休學學生進行監督和管理,確保學生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以上就是河南省濮陽市普通高中休學規定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