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追溯二戰的爆發原點,那么應該是巴黎和會上,那份要命的《凡爾賽條約》。在這場和會實際要讀作分贓的會議上。德國承受了自認為無法承受的屈辱,被一群和他一樣的國家肢解不說,還得背負巨額賠款。那么,這份被德國人恨了二十年的條約,到底是怎么樣的呢?
一、割地又賠款
首先來說,《凡爾賽條約里》的第一大要務,就是讓德國割地賠款。可以想象啊,德意志第二帝國自建立以來,一直是開疆拓土,什么時候割地賠款過?但是英法認為,這么做是必須的,目的就是肢解德國,讓德國再也不能對他們造成威脅。
按照條約規定,德國先得把阿爾薩斯和洛林還給法國,畢竟阿爾薩斯和洛林在歷史上就是法國領土,只不過是德國搶去了。雙方的疆土必須回到普法戰爭以前的狀態去,這是為了確保法國的國防安全,能在以后可能的戰爭里,獲得一個更好的防御態勢。
其次是讓波蘭復國,這個在歷史上幾次滅國的波蘭,這次被英法操縱的復國了。按照條約規定,德國必須把領土割讓出來給波蘭,還得給波蘭海岸線。這樣一來呢,德國就得把西普魯士省、波森省、東普魯士省的一部分和上西里西亞的部分地區都給波蘭。相當于德國多少年的努力全部白費,等于給波蘭做嫁衣了。
另外除了波蘭獨立之外,盧森堡的獨立也要承認。另外德國還得準許北石勒蘇益格回歸丹麥。然后上西里西亞要給捷克斯洛伐克,他們的但澤地區要給國際聯盟管理,從此德國算是管不了這里了,這里就是但澤自由市了。同時德國還得把尤本和薩爾梅迪割讓給比利時,然后把克萊佩達割讓給比利時。順帶一提,條約還規定,德國和奧地利不能合并,否則一樣是違約。
另外對于德國的這個戰爭賠償金的問題,協約國的賠償委員會經過層層商討,決定讓德國賠償2260億馬克,而且是金馬克,也就是說要對等德國鼎盛時期的黃金兌換,這是為了防止德國玩命印紙票子的。但這個做法差不多是把德國榨干了也拿不出來的,如此一筆巨款,讓德國現在來拿,那鬼才能拿出來呢。
而且這不是唯一的賠款,為了防止德國拿不出來,所以說德國還得把薩爾煤礦區給法國開采十五年。這十五年里呢,薩爾也不歸你德國管了,它由國際聯盟管理,十五年后由當地進行公投,決定它到時候是屬于德國呢,還是屬于法國呢。可以想象,這十五年里,法國得怎么進行破壞性的開采,對于德國而言那損失更是巨大。
二、被裁減的德國軍隊
割地賠款搞定了,下一步就是說說德國軍隊了。對于協約國來說,德國軍隊那是真的危險。畢竟在戰爭里,德國可是四線作戰,北面的海上有英國,西線有法國,東線有俄國,南線還有意大利。身處四戰之地的德國,不僅沒有被快速打崩,反倒是上述四國損兵折將。對于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里所迸發出的戰斗力,協約國心有余悸,所以為了安全,德國軍隊是一定要被裁減的。
此時的德國軍隊,幾乎是分崩離析。在戰爭結束后,德國士兵或是獨自回家,或是三五成群的返回家鄉。這些人后來大多成為了自由軍團的成員,參與了許多邊境沖突。而新成立的魏瑪德國也需要軍隊,因此在1919年頒布法令,成立了臨時國防軍(Vorl?ufige Reichswehr),包括臨時國家陸軍(Vorl?ufige Reichsheer)與臨時國家海軍(Vorl?ufige Reichsmarine),陸軍人數有大約四十萬人。9月30日,軍隊被重新組織為“過渡性軍隊”(übergangsheer)。
但是這樣一支龐大的軍隊,在協約國眼里始終是一個威脅,畢竟四十萬人足以發動一次攻擊,也足以成為德國日后擴軍的種子。所以協約國開始為魏瑪德國的國防軍設立一個復雜,但又十分詳細的限制性規劃。首先第一條就是,德國國防軍的陸軍規模不得超過十萬人,而且只能擁有七個步兵師和三個騎兵師,并且不能擁有坦克和重炮等單位。每個師的支援單位也被作出了限制,總參謀部也被一并撤銷。
而海軍上也被作出限制,德國海軍的規模不可以超過一萬五千人,就這點人,你還得把船上的水兵,海岸防衛力量和信號站、以及行政人員等亂七八糟的都算上。另外艦隊規模也被限制了,好船都被協約國拿走抵債去了,留給德國是一票破船爛船,包括有六艘前無畏艦、六艘輕巡洋艦、十二艘驅逐艦及十二艘魚雷艇,并不允許擁有潛艇。
另外,為了確保德國會遵守《凡爾賽條約》,所以說萊茵蘭和萊茵河以東五十公里,被變成了一個非軍事區,德軍不得在此駐防。而協約國軍隊則進駐這里,對德國進行監視。如果德國好好遵守條約,老老實實還錢,那他們在十五年里會分批撤軍。如果德國人不老實,那么他們就會重新占領這個橋頭堡,甚至是對德軍發動進攻。協約國計劃,通過上述方式,對德國進行嚴密的監控,嚴防德國死灰復燃。
三、漢斯的憤怒
這個條約一出,對于德國那真是巨大的羞辱。德國國內聽說了《凡爾賽條約》的內容后,德國人民群情激憤,憤怒和屈辱感在德國國內開始蔓延。因為在德國人眼里,他們是沒有戰爭責任的,畢竟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列強互毆,本質都是為了利益,哪來的什么正義和邪惡啊?憑什么懲罰我德國?就因為我德國打了敗仗?
事實上,不僅是德國人民群情激憤,就算是魏瑪德國政府也表示了不滿。畢竟這種喪權辱國的條約,在德國歷史上是沒有的。在巴黎的代表團拒絕簽字,德國政府也表示了抗議。最激進的是德國海軍,深處斯卡帕灣的德國海軍在聽說之后,擔心戰爭可能會繼續,遂自沉軍艦以抗議《凡爾賽條約》。
不過這種抗議可以說是微不足道,因為當時協約國掌握著全面優勢,而德國軍隊已經瀕臨崩潰。同時協約國在1919年6月18日對德國代表發出了最后通牒,如果不接受《凡爾賽條約》,那么戰爭就將會繼續。此時魏瑪德國政府陷入了兩難局面,如果接受,那么他們在國內就要失去支持。可如果不接受,他們又打不過協約國。陸軍總司令保羅·馮·興登堡也表示,戰爭是打不贏的,德軍已經無力再戰。
無奈之下,魏瑪德國政府只能選擇簽字。但這是簽字后又引發了更大的麻煩。德國國內的民族主義者和前軍隊將領以及保皇派都開始質疑條約,甚至質疑一戰的失敗。他們認為一戰的失敗,不是他們的原因,不是德國軍隊不驍勇善戰。畢竟他們當時已經取得了在東線的優勢,那么他們是怎么失敗的呢?是因為有人在背后捅了他們一刀。
這個說法就是當時德國盛行的“刀刺在背傳說”,他們認為是有人在背后捅了德國一刀,破壞了德國的形勢,阻礙了德國取得勝利。德國將領們和民族主義者開始對士兵以及民眾灌輸這種想法,讓他們相信,德國沒有輸掉戰爭,而是被國內的一部分人出賣了。
當然,我們知道這是謊言,因為就算德國在東線取得了優勢。但是隨著美國的加入,德國已經沒有勝利的可能。但是這不妨礙他們這樣對民眾進行灌輸,德國民眾也相信了這個說法,在仇恨猶太人,民主主義者等存在的同時,也深深憎恨著協約國。在他們眼里,逼迫他們簽訂《凡爾賽條約》的協約國,和那些人一樣可憎。
結語
在這種觀念下,簽訂了《凡爾賽條約》的德國憎恨著協約國,對于戰爭他們沒有反省,他們唯一希望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再和協約國較量一番。而魏瑪德國政府也順勢,利用了這種民族主義趨勢,為自己牟利和穩定國內局勢。而協約國讓他們賠償的東西,他們是不打算償還的。至于如何不償還這些賠款,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參考文獻:《第一次世界大戰回憶錄》
《凡爾賽條約》
《一戰秘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