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銀花
朋友說:
“我小時候,可沒少挨打,在媽媽的棍棒教育下,我是鎮上唯一一個考上重點大學的人。
我家孩子寫作業拖拉、磨蹭,揍了他一頓,居然兩天都不理我。
現在的孩子是不是真的不能打了?”
關于“打”孩子的問題,以前的父母根本不會糾結。

因為我們的傳統教育信奉的是“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
但是近20年來,隨著西方“快樂教育”、“鼓勵教育”觀念的傳入,也讓很多父母對棍棒教育感到了糾結和質疑,也有了更多的反思。
能不能打孩子,也成了一件討論比較多的話題。
“如果孩子不聽話,到底要不要打?”
打孩子不能解決孩子真正的問題
李玫瑾教授在《圓桌派》中,曾說過一段話:
“人的成長過程中,要形成一些東西,除了愛之外,還要有敬畏之心。

有人覺得要讓孩子形成敬畏之心,那“打”的效果最明顯。
只有讓孩子的身體產生疼痛,他的身體才會形成“怕”、“不敢”的記憶。
其實,任何直接干涉,比如命令、說教或打罵的形式,都只是靠外力起作用,并沒有解決孩子的問題。
但打孩子,卻可以激怒父母的情緒,長此以往,很有可能會讓孩子變成父母發泄情緒的工具,成了出氣筒。
對孩子來說,他只有自愿且自發地調整自己以適應某種情形,才會真的改變。
“打”是手段,不是目標
教育家馬卡連柯說:
“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打”還是“不打”,不是問題,怎么打才是關鍵。

我小時候也是比較皮的孩子,經常搞破壞,對于小破壞,我爸經常的做法是批評教育。
有次我看到稻田里正出著稻穗,覺得好玩,于是邊走邊拽,不知不覺手里就捧著一大把稻穗。
我爸看到了,得知是我從稻田里拽下來的,非常生氣,揍了我一頓。
吃飯的時候,我爸說:
“老百姓一年就指著這點收成,你拽下來那么多稻穗,人家就會減少收成,你想想你做的事。”
對于這次挨打,我一點兒也不恨我爸,相反,知道自己做了壞事,也在心里下定決心,以后再也不做了。

從那之后,我再也沒有做過損壞別人東西的事情。
但現在,很多家長打孩子,并不能讓孩子收獲成長,相反,還因此傷害了親子關系。
會讓孩子產生“恨”,產生“你現在打我,等我長大了,我也打你”的報復心理。
責打是一種手段,有時可以讓孩子有所敬畏,孩子在成長中才能產生自我約束,但不是目標,更不能頻繁使用。
因此,要不要打孩子,只有一個判斷標準:你想因此讓孩子收獲什么?
這些情況一定不要打孩子
無論如何,“打”孩子都是一個具有破壞性的行為,都只是管教的非常手段。

這些情況,一定不要打孩子。
■.孩子3歲前
人的自信心奠基在出生后的8—18個月,這段時間,家人要對孩子有充分的耐心。
尤其是媽媽,要充分表達對孩子的愛,通過示范、教導和協助的方式,才會對孩子產生更好的影響。
一般孩子到了3歲左右,才有規則意識,這時候父母要教導孩子知道服從,尤其是對一些規則的服從。
■.孩子生病時
孩子生病時,一般會比較鬧,也會讓照料的人疲憊。

父母哪怕再疲倦,也要調整好心情,不要打罵生病的孩子。
■.孩子遇到挫折時
孩子小的時候,還不能清晰地認清事實和自己,更需要親近的人的反饋來定義自己。
孩子遇到挫折的時候,是他最需要肯定的時候,這個時候一定不要責罵孩子,應該鼓勵安慰為主,然后和孩子一起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親子關系差時
有一句話說:
你的孩子能夠受得住多少次的“打”,完全取決于你曾讓孩子體會到多少愛。

對于那些親子關系差的家庭,最好不要用打的方式來管教孩子,這只會把孩子越推越遠,甚至會讓孩子一去不復返。
孩子不聽話,父母該怎么管教
責打是出于愛,出于責任,不是發泄怒氣。
所以管教孩子,父母也要有正確的觀念,要做到:
第一、管教前要先管理好情緒
很多家長在打完孩子后,第一感覺就是“后悔”。

因為仔細想來,孩子并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
其實之所以會打孩子,往往不是孩子犯了多大的錯,而是由自身的疲憊、壓力、焦慮或不快導致的。
“失控”意味著缺乏自信,管教孩子,必須是理性的、可控的。
因此,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做自己情緒的主人,是父母的本分。
第二、避免和孩子發生戰爭和沖突
與孩子發生戰爭,斗爭意味著不尊重對方,屈服則是不尊重自己的尊嚴。

其實,任何人與孩子之間的斗爭都是徒勞無益的。
而比較有效的方法是,通過討論和說明,與孩子設定明確的行為界限,制定合理的生活規劃,允許孩子在行為界限內享有相當的自由,如果違反了,就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三、讓孩子承擔自然后果
相比懲罰,父母要允許孩子體驗到他的不當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后果,更利于孩子接受。
比如孩子沒有按時起床,還不及時穿衣洗漱,最后遲到了,父母該怎么做?
你是跟老師解釋孩子遲到了的原因,還是幫孩子做他份內的事,確保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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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這樣做了,就不會讓孩子體驗浪費時間的后果。
所以定好規則,家長要克制自己,不干涉,自然后果才會恰當地發揮作用,也才能讓孩子有主動遵守秩序的沖動。
總之,責打作為管教的一種方式,是必要的,但不提倡,它應該是最后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