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報復或者回敬別人的行為。它出自于《水滸傳》中的一個情節,原文是:“小人得志,尤為橫暴,見勢不助,反而加害。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足畏也?!?/p>
在這個情節中,主人公小人得志,因為受到別人的報復,所以決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來報復對方。這個成語也因此被用來形容報復心強,善于回敬別人的人。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一個常用的成語,它表示人們在遇到類似問題時,應該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而不是選擇報復或者逃避。這個成語也告訴我們,要尊重他人,不要做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