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關于高中休學的規定
休學是指學生為了緩解學習壓力,調整身心狀態,或者因特殊情況需要休息一段時間而進行的請假。對于高中學生來說,休學是一項常見的現象。然而,為了保證高中學生的健康發展,南京市教育局制定了以下關于高中休學的規定。
1. 休學時間
高中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學期內或者學年末進行休學。休學時間一般為兩周至四周,具體時間由學生與學校協商確定。休學時間不能影響正常學期的進度,也不能低于兩周。
2. 休學申請
休學申請需由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休學申請書;
(2)診斷證明;
(3)家長或監護人的委托書;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學校將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批準,并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休學手續。
3. 休學紀律
休學期間,學生需遵守學校的規定,按時返校上課,不得干擾正常的學習進程。同時,學生還需保持良好的心態,積極配合學校和監護人的工作,做好心理和生活保障。
4. 休學手續
學生完成休學手續后,需要向所在學校提交休學證明,并前往學校辦理離校手續。離校前,學生需將個人物品和衣物交由學校保管,不得隨意丟棄。
南京市教育局高度重視高中休學問題,將加強學校管理,保障學生權益,促進高中學生的健康發展。同時,學生也需積極配合學校和監護人的工作,順利完成休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