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病假休學規定
尊敬的家長和學生們:
近年來,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越來越嚴格。為了更好地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學業進展,合肥市教育局頒布了《合肥市教育局病假休學規定》,旨在規范學校病假和休學管理,為學生的健康和學業保駕護航。
一、病假的定義
學生因疾病或意外需要休息,學校應給予病假。病假天數按學生實際請假天數計算。學生病假期間,學校應為學生提供必要的醫療幫助,并保證學生病假期間的學習進度和學業成績不會受到影響。
二、病假的申請
學生需要病假時,應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醫療證明和診斷書。學校應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給予病假天數和假期時間。
三、病假的待遇
學生在病假期間,應享受學校規定的病假待遇,包括病假工資、病假福利和醫療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