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休學復讀,是指學生因身體或其他原因需要暫停學習,并在一年后重新報名參加高考。如果學生已經休學一年還未完成學業,想要重新報名參加高考,需要辦理休學復讀手續。下面是休學復讀所需的材料清單。
材料清單:
1. 申請表:需要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給學校相關部門。
2. 成績單:需要提交已經休學期間的成績單,證明自己已經度過了學業暫停期。
3. 推薦信:需要提交推薦信,證明自己的實力和學習能力。推薦信應該由老師或導師撰寫。
4. 身份證:需要提交身份證,證明自己的身份。
5. 監護人證明:需要提交監護人的證明,證明監護人對 student 負責,并愿意承擔 student 的復讀費用。
6. 其他相關證明:比如疾病證明等,證明自己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學習。
如果學生已經休學一年還未完成學業,想要重新報名參加高考,需要辦理休學復讀手續。在辦理手續時,需要提交以上材料清單中的所有材料。如果學生無法提交所有材料,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以證明自己的學習能力。
休學復讀需要辦理一系列的手續,包括申請表、成績單、推薦信、身份證、監護人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如果學生無法提交所有材料,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以證明自己的學習能力。在辦理手續時,需要認真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所有必要的材料。
休學復讀需要辦理一系列的手續,包括申請表、成績單、推薦信、身份證、監護人證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