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休學規(guī)定
為更好地促進教育事業(yè)的不斷發(fā)展,十堰市教育局制定了休學規(guī)定。本文將對休學規(guī)定進行詳細介紹。
一、休學申請
1.休學申請時間:學生可以在學期開始前或學期中間提出休學申請。學期結束后提出的休學申請無效。
2.休學申請方式:學生可以通過學校辦公室、班主任或學生輔導員提交休學申請。學校辦公室、班主任或學生輔導員應于收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將休學申請?zhí)峤恢潦呤薪逃帧?/p>
3.休學申請內容:休學申請應包括學生姓名、年級、班級、聯系方式、休學原因、休學時間、預計回校時間、學校批準情況等。
4.休學申請批準:十堰市教育局將對學生的休學申請進行審核,并于收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休學的決定。若批準休學,學生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離校,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離校回校。
二、休學規(guī)定
1.休學時間:學生可以在學期開始前或學期中間提出休學申請,學期結束后提出的休學申請無效。
2.休學原因:學生休學應是出于正當的原因,如疾病、家庭等原因。
3.休學地點:學生休學期間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離校,并在離校前向學校辦公室、班主任或學生輔導員提交書面通知,告知回校的時間和地點。
4.休學方式:學生休學期間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離校,并在離校前向學校辦公室、班主任或學生輔導員提交書面通知,告知回校的時間和地點。
5.休學期間的管理: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加強對其管理,確保其按時離校、按時回校,并遵守學校的規(guī)定和要求。
十堰市教育局休學規(guī)定明確了學生休學申請的時間、原因、地點、方式和管理要求。學生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申請休學,并在休學期間遵守學校的規(guī)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