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休學期間家長監護協議
尊敬的家長:
您好!
為了保障學生休學期間的合法權益,加強學校和家庭之間的溝通與協調,雙方就學生的監護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學生監護人職責
1.學生在休學期間,由家長負責監護和照顧。家長應確保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2.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及時發現學生在學習上存在的問題,并指導學生進行改善。
3.家長應定期與學校聯系,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展和健康狀況,及時向學校反饋學生的情況。
4.家長應確保學生在休學期間不離開學校,如有需要,應通過正當渠道與學校協商解決。
二、學生休學期間管理
1.學生休學期間,學校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資源和生活條件,并協調家庭和學校的工作,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2.學生休學期間,學校將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和指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3.學生休學期間,學校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詢服務,幫助學生解決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問題。
三、家長聯系方式
1.家長可以通過學校公布的聯系方式,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和健康狀況。
2.如有任何緊急情況,家長應及時向學校反映,學校將及時采取措施,確保學生的權益得到保障。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學生:
學生家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