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初中學生休學新規
近年來,云南省初中學生休學問題引起了廣泛關注。根據《云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要求,云南省初中學生休學規定如下:
一、休學條件
1.因身體原因需要治愈的;
2.因家庭原因需要照顧的;
3.因學習原因需要調整的。
二、休學期限
1.初中學生休學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2.高中學生休學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三、休學程序
1.學生需要休學時,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后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2.休學申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學生需要在學校留存一份休學申請書,同時交回一份學生檔案;
3.休學期間,學生需要在學校上課,并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相關課程學習。
四、休學管理
1.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休學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按時返校、按時上課、按時提交休學申請;
2.學校應加強對休學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按時返校、按時上課、按時提交休學申請。
五、其他規定
1.學生休學期間,不得 disrupting the normal academic activities of the school;
2.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給予學生必要的幫助和支持,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云南省初中學生休學規定是云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為初中學生休學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管理要求。希望云南省教育部門和學校能夠加強對初中學生休學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督促,確保初中學生能夠健康、順利地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