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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41年漢景帝病死,年僅十六歲的太子即位,是為漢武帝。
漢武帝是中國歷史上一位杰出的君主,在位期間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強中央集權,為此后的封建王朝構建了基本的政治框架。
此外打退了匈奴的侵擾,維護了中原王朝的穩定統治,其功績可謂諸多。
今天就讓我們來看看漢武帝在位時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吧。
一、 加強皇權,削弱相權
漢武帝剛即位時,由于年齡較小,其祖母竇太后掌控朝政實權。
竇太后信奉黃老之學,繼續推行無為而治的政策,想要大展身手的漢武帝試圖推行有為之治,但是由于沒有實權,毫無意外失敗了。
認清事實的他只好表面順從竇太后,暗地悄悄策劃。
公元前139年竇太后去世,漢武帝一親政便改變治國方針,逐步推行有為政治。
西漢自開國之初,丞相就擁有較大的權力,當時丞相只命一人擔任,丞相總領百官,協助皇帝處理政事。
而且漢初所選的丞相大都是開國功臣,位高權重,這對于皇權的加強自然是不利的。
雖然漢初的丞相多為忠臣,懂得不冒犯君主權威,但對于想要強化皇權的漢武帝而言自然是無法容忍的,因此漢武帝在對中央機構的整頓方面先拿丞相開刀。
為了削弱丞相的權力,漢武帝一方面對丞相進行打擊壓制,另一方面扶植新的勢力對其進行牽制。
在打擊壓制丞相方面,武帝多任用唯唯諾諾之人擔任,這樣就保證了丞相對皇帝命令的絕對服從。
此外對丞相所犯的錯誤容忍度很低,當庭斥罵都算是輕的懲罰了,嚴重者可能落得姓名不保的下場。
因此當時的官員都不太愿意擔任丞相這一職務。
在扶植新勢力方面,漢武帝重用身邊的尚書、中書、侍中等參與處理國家大事。
這些人常伴武帝左右,均為武帝信任的心腹,而且他們對于漢武帝是絕對服從的,武帝控制他們當然比丞相要容易得多。
后來這些人就形成了宮內的決策機構——內朝,主要協助皇帝處理國家機要,而以丞相為首的官員則被稱為外朝,逐漸成為一般的執行機構。
內朝也被稱為中朝。中朝的出現是皇帝與大臣勢力博弈的結果,標志著皇權的加強。
中朝機構的形成很好地達到了漢武帝的心愿,武帝親自處理各種政務,將皇權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二、 改革選官制度
漢初官吏選拔主要有兩大來源。其一是繼承秦朝的軍功爵制,按照擁有軍功爵位的高低授予不同的官位;
其二被稱為“任子”,類似于后世的恩蔭制度,規定漢朝俸祿為兩千石以上的官員,在職任期只要滿三年,就可以推舉子弟一人為郎官。
郎官相當于候補官員,在待職時主要負責衛護宮殿、做皇帝的左右侍從,等到有官職空缺,便從郎官中選拔人才上任。
此外漢初的政府還規定如果擁有的資產達到一定數目,也可以候選為郎官。
隨著西漢社會的逐步穩定,可以立軍功的機會大大減少,通過軍功爵制任官的人數也就變少了。
而由于親屬為官又或者是資產數較多而獲得做官資格的,他們本就相當于被開了優先通道。
很難清楚這些人到底是否具備任官的能力,他們未必是賢才,這樣必然對國家有所影響。
從漢文帝時開始,便出現了新的選官方式,令郡國挑選賢良、孝廉之人授予官職,但這個時期還未形成固定的制度。
到了漢武帝的時候,繼續穩固發展這一選官制度,也就是我們后來所說的察舉制。
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漢武帝下令各郡國按照孝、廉的標準各推舉一人,此后每年舉孝廉之事便成為定制。后來除了以孝廉為選人標準外,還有賢良方正科等等。
除了察舉選官外,漢武帝時期還推行征召制。
由于要開展國家大業,對于各方面的人才都比較需要,有些賢士散落在民間,為了能極大限度地搜尋人才,對于那些名氣較大或者有著真才實學的賢士,武帝直接下詔征喚他們入朝為官。
此舉充分體現了武帝對于賢才的愛惜之心。除了由朝廷征召外,還允許百姓上書自薦,經考核優秀者,同樣授予官職。
漢武帝通過這些措施,選拔了一大批有才能之人。這些人各居其位,為武帝出謀劃策又或者征戰沙場,建功立業,共同為西漢王朝的繁榮穩固而努力。
可以說漢武帝時期能夠達到漢朝的全盛時代,武帝通過合理的選官制度所選拔出來的優秀官吏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三、 削弱地方勢力
漢武帝削弱地方勢力的措施主要有兩大方面,其一是削奪諸侯王的權力,其二是打擊地方豪強勢力。
首先我們來看漢武帝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來削奪諸侯王的權力。
西漢建國之初,漢高祖劉邦為了穩固統治不得不分封一批異姓王,后來政權穩固了便將他們一一鏟除,防止分裂國家的隱患存在。
與此同時,為了穩定統治,他又分封了一批同姓子弟為王。
這些同姓王在自己的王國內有很大的獨立性,至漢文帝和漢景帝時期,地方諸侯王與中央的矛盾已經開始尖銳起來,最終爆發了七國之亂。
這足以證明這些諸侯王國的存在是對中央集權的極大削弱,要想維護國家的長久統治,必須要把他們加以鏟除。漢武帝便繼承了文帝和景帝未竟的削藩事業。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漢武帝采納了大臣主父偃的建議,在全國范圍內頒布“推恩令”。
具體內容為:各諸侯王在將諸侯位傳給嫡長子的同時,還可以將自己的部分封地分封給其他諸子為候,讓他們建立侯國。
此法進一步發展了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思想。
此法一出,諸侯王們自然十分樂意,畢竟受封的兒子數目增多了,可以分給自己喜愛卻又沒有繼承諸侯王位資格的兒子一些土地,讓自己的兒子也享有一些權力,何樂而不為呢?
依照漢制,侯國地位與縣相當,直屬于郡,這其實就相當于諸侯領土的縮小和中央直轄土地的擴大。
此外武帝還采用“酌金”奪爵的方式,借口諸侯獻祭的黃金成色不好或者斤兩不足剝奪了大批列侯的爵位和封地。
與此同時,還頒布了“左官律”和“附益法”貶低諸侯王國中官吏的地位,并且對他們加以控制,嚴禁諸侯王們結黨營私。
通過這些措施,諸侯王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他們的政治權力被剝奪,僅享有經濟上的特權,中央集權進一步增強。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漢武帝對于地方豪強的打擊政策。為了限制豪強勢力的發展,防止他們過度地兼并土地,對百姓進行削奪。
武帝任用了一批酷吏來誅除一部分豪強勢力,這些酷吏行事狠辣,鐵面無情,取得了相當成效。
另外還將一些大豪強舉家遷往關中等地,這樣做一方面防止這些豪強久居一地,形成復雜的關系網,另一方面離皇帝較近,可以加強監控。
除了以上兩種措施外,漢武帝還于公元前106年實行刺史制度。
即將全國分為十三個地區,設立十三部刺史,這些刺史主要監察地方上的豪強、諸侯王國等,他們雖然官品不大,但是權力卻很大。
關于地方的情況可以直接上奏皇帝,相當于皇帝派往地方的眼睛。刺史的設立有利于皇帝更好地掌握地方情況,加強中央集權。
四、 在軍事、思想方面加強中央集權
關于經濟方面采取的措施此前已經敘述過,在本文中不再贅述。
在軍事方面,漢武帝設置了羽林騎、八校尉等職業軍隊來加強京師的防衛力量,這些兵士都經受過職業的訓練,軍事素養很高。
其中八騎尉兵種很齊全,有步兵、騎兵、射手等,這些士兵多由招募而來,開古代募兵之始。
在思想方面,漢武帝重用董仲舒并采納他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除了重用儒士為官外,還廣設學校,宣傳儒學大一統思想,董仲舒建立的一整套儒學思想,包括天人感應、三綱五常、性三品說等等,都極力為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而服務。
事實證明,在思想上的大一統之策效果很好,也奠定了此后儒學的地位,為中華文化的發展做出了杰出的貢獻。
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的系列措施,為后世提供了很好的政治治理框架,基本上奠定了以后中國政治的具體走向,后世歷代王朝的大一統思想就是從這一時期開始的。
結語:
漢武帝是我國歷史上個性鮮明的君主,他在位期間采取的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西漢王朝進入全盛時期。
國富兵強的實力支撐他實現打退匈奴,開拓疆土的目標,這些都是值得我們贊揚的。他的這些措施也被后世的統治者所借鑒,對于中國歷史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參考資料:
《漢書·武帝紀》《漢書·賈誼傳》